卫生院核酸采样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院核酸采样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院核酸采样的应急预案1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返X高校师生核酸检测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省外返苏师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测对象:
返校前14天内从省外返X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检测时间及检测单位:
1.第一阶段:20xx年3月1日上午8:30—11:30,分3个检测小组进行;
2.第二阶段(未正常报道的省外学生):初定20xx年3月6日,在XX校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测当天出检测结果,整体反馈,不再单独出具个人检测报告;
4.检测单位:XXX
三、检测地点:
体艺中心,根据要求体艺中心内检测区域分为3个区域即等候区、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具体如下:
1.等候区:体艺中心正门口室外设置进口通道2个;
2.采集区:由等候区进入采集区后,2个通道变为3组进行样本采集,检测人员需间隔1米排队;
3.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具体检测时间段安排:
1.纺艺300人,检测时间8:30—9:00;
2.信息250人,检测时间9:00—9:25;
3.会国450人,检测时间9:25—10:10;
4.电商280人,检测时间10:10—10:35;
5.人旅350人,检测时间10:35—11:10;
6.机电184人,教师36人,检测时间11:10—11:30
五、所有参加检测人员须于2月28日前完成系统注册,并形成预约码,具体步骤详见附件(略)。
六、注意事项:
参加检测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并携带身份证和手机,步行前往体艺中心检测点,进行检测前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暂停检测并启动应急预案。检测结果出来前,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寝室间不串门。
卫生院核酸采样的应急预案2为贯彻落实近期全省疫情防控调度会及省委第87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疫情形势趋于整体平稳,但周边多省份相继出现局部聚集疫情,且毒株以奥密克戎为主,呈现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高、无症状感染者占比大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酸检测作为当下筛查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可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为后续防控工作赢得时间。依据《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1号)、《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4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5号)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更好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总体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的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常态化防控情况下,全市居民每1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月1-2日、15-16日),所有居民15分钟可到达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定期检测、分类管理,系统管理、及时上报;方便检测、全民免费,常态推进、筑牢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核酸检测体系。
1.场所设置。市医疗集团牵头,以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为中心,分别设置三类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山西省汾阳医院发热门诊、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设置固定采集点31个,汾阳医院和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保持全天候24小时运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公布运行时段;整合所有村级卫生室设置80个备用采集点(原则上满足居民2000人左右选择有宽敞地点的位置),在全民检测时使用;在4个高速卡口和火车站、汽车站设置6个临时采集点,全天候24小时运行。
2.人员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由汾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为主,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技术人员补充,满足24小时4班倒运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来源:
(1)以属地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医务人员为主,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计生中心各抽调10名采集人员补充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固定采集点使用;
(2)交通卡口核酸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足24小时运转使用;
(3)每月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可由民营医院抽调补充三个街道办固定采集点使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训100名有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储备为应急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
3.标本采集。固定采集点标本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统一调配各市直医疗机构储备队伍,主要完成重点人群定期日常检测;储备采集点负责每月两次全民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负责采集点现场的组织领导、信息登记、后勤补给、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按照《汾阳市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4.标本转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逐级转运至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交通卡口临时采集点标本由医疗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市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救护车归医疗集团标本转运调配使用。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完善部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组发〔20xx〕10号),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分门别类建立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名单和管理台账,实施精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送《汾阳市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日报表》。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情 ……此处隐藏18998个字……时,县内检测机构和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检测试剂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每日常规检测量试剂需求,保证30天正常运行的储备量,做好核酸检测用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局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储备采购一定数量的核酸采样帐篷、采样人员防护装备、采样管、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
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
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卫生院核酸采样的应急预案12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
(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
(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
(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